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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专利审查高速路对外合作网络已初步形成

来源:中国专利网  时间:2014年04月03日

    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专利对于其拓展***市场、抵御风险的重要性日渐显现。是否有一种途径,可以使中国企业在国外提交的专利申请获得加快审查,尽早在***市场获得专利保护?专利审查高速路(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下称PPH)给出了肯定答案。

  据了解,国家知识产权局一直致力于及时的专利审查,确保专利授权的高质量,同时还积极探索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专利审查机构的深化合作,PPH就是其中之一。作为两个专利审查机构之间搭建的合作通道,PPH为两国专利申请人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专利审查服务,同时也促进了各专利审查机构之间的工作共享,有助于提升专利审查效率和质量。

  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下称审查业务管理部)了解到,自2011年11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启动首个PPH试点以来,截至目前,已与日本、美国、韩国、俄罗斯、加拿大等16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利审查机构达成PPH试点合作协议,PPH对外合作网络已初步形成,并且得到了国内外专利申请人和专利代理机构的广泛关注。截至2013年底,我国专利申请人利用该合作机制,已就836件国外专利申请提出了PPH请求,这些专利申请均获得了不同程度加快审查,有些在短时间内就获得授权。

  积极推进 加快途径受关注

  “PPH是备受各国知识产权界瞩目的专利审查机构之间的合作项目,也就是说,两个专利审查机构之间签署了关于PPH的协定,两国申请人才能利用该合作机制,使其在对方国家的专利申请获得加快审查。”审查业务管理部有关负责人向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介绍说,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推进PPH相关工作,自2011年开展首个试点以来,已与国外16个专利审查机构达成PPH试点合作协议,这些试点项目进展顺利。目前我国申请人可以向日本、美国等15个与我国有合作协议的专利审查机构提出PPH请求,中英PPH试点也将于今年7月1日启动。

  对专利申请人而言,PPH的优势非常明显,不仅能加快国外专利申请的审查速度,更快地获得专利权,同时还能减少通知书的次数,降低申请成本。记者在采访中得到这样一组数据,2013年1月至6月,美国专利商标局PCT国际专利申请进入美国国家阶段的平均结案周期是30.7个月,而提出PPH请求的PCT国际专利申请(下称PCT-PPH)进入美国国家阶段后,从提出请求到结案的平均周期只有9.9个月。日本特许厅PCT国际专利申请进入日本国家阶段的平均结案周期是25个月,而PCT-PPH从提出请求到结案的平均周期只有4个月。

  与多个专利审查机构就PPH开展磋商工作的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大力推广PPH业务:在北京、广东、上海、江苏、浙江等国外专利申请较多的省市举办推介会;走访、调研国外专利申请较多的企业和代理机构,帮助他们解决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在官网上开辟PPH专栏,及时通报解答PPH最新动态和常见问题;编写用户手册,全面系统介绍PPH操作流程……目前,PPH受到越来越多中国用户的关注,一些企业和专利代理机构已开始利用该合作机制,使其国外专利申请得到加快审查。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中国申请人在***提出PPH请求共计836件,其中常规PPH请求205件,PCT-PPH请求631件。

  “关于审批流程,PPH确实能加快不少。以美国为例,PCT-PPH获得授权时间平均为2年,而非PPH途径的专利申请的授权时间为3年。此外,1件专利申请的申请成本下降了1500美元左右。”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华为公司)知识产权部流程部部长王金锁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自2011年12月1日中美PPH试点启动以来,华为公司已利用该合作机制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了230余件专利申请,目前已有70余件获得授权。

  北京金信立方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专利代理人黄威对PPH的评价是:“真不愧是‘审查高速路’”。据黄威介绍,经她们公司代理的1件专利申请,向日本特许厅提出PPH请求后,不到1个月就获得了授权,而以往需要两三年时间。在申请费用方面,中国申请人答复日本特许厅的一份审查意见通知书最高可能需要花费2万元,而PPH请求大大减少了通知书的次数,因此这件专利申请从提交到授权只需要8000元左右。

  工作共享 审批效率获提高

  “PPH为专利申请人在国外快速获取专利权提供便捷的同时,对缓解审查负荷也起到了一定作用。”据审查业务管理部负责人介绍,在目前全球专利申请量持续增长、国际专利申请日益增多的大背景下,各专利审查机构正在寻求减少工作重复的途径,搭建一个工作共享或合作的平台,PPH就是其中之一,后审局通过参考在先局的检索结果和审查意见,达到有效减少重复工作、简化专利审批程序的目的。截至目前,全球已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专利审查机构开展了PPH业务。

  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了共计5602件PPH请求,其中,常规PPH请求4386件,PCT-PPH请求1216件,多数请求来自美国和日本的申请人。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1月,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欧洲专利局、美国专利商标局、日本特许厅、韩国特许厅共同启动了“中欧美日韩5局联合PPH试点”,这意味着,申请人向5局中的任意国提出PPH请求,都可基于5局已经得出的审查结论。

  “PPH项目的概念每隔一两年就会得到充实和更新,从仅参考利用首次申请局的审查结果,到参考利用PCT国际阶段审查结果,发展到参考利用相关同族申请的审查结果……PPH项目日益成为各国专利审查机构之间共享审查成果的桥梁。2014年,在扎实推进PPH各项工作的同时,将继续做好推介调研工作,让更多的中国用户使用PPH,让其真正服务于申请人和产业界,促进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审查业务管理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知识产权报 记者 贺延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