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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日照市企业专利导航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5年09月18日

各区县、功能区市场监管(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专利导航工程实施中项目突破带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作用,推动我市专利导航项目提质扩面增效,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日照市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专利导航以服务项目提升为目标,以助力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产业创新发展,促进企业研发经营、支撑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重点。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贯彻实施《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2020)系列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指南》),打造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专利导航样板项目,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日照市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近年曾申报省级专利导航项目但未获批准的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省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优先支持。

(二)申报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技创新工作条件,有稳定的研发队伍和研发投入,技术创新活跃;

2.具备专利导航项目实施条件,具有专、兼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知识产权工作者,初、中、高级知识产权师,专利代理师等)不少于3人;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不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其他开展专利导航工作应具备的条件;

5.与近3年已实施的省级专利导航项目完全一致或相似的项目不再申报。

(三)专利导航服务机构

项目申报单位应与拥有良好资质、服务能力强和信誉度好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合作。专利导航服务机构至少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较强的专利信息分析能力,拥有专利信息分析利用人员不少于3人;

2.有近2年内面向中大型机构开展专利导航、预警等专利信息服务的案例优先;

3.承接专利导航项目的服务机构不得对外分包专利导航项目。

(四)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2025年日照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书》(附件1)。

2.承诺书(附件2)。

3.申报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4.有效专利清单。

5.开展专利导航项目必要性材料(如技术先进性证明材料、纳入省级以上重点项目证明材料等)。

6.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专利分析人员和物质保障等相关证明材料。

7.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订的专利导航合作协议,合作单位主体资格、相关资质、专利代理及检索分析等人员资质证明、专利导航经验等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各区县、功能区市场监管(分)局负责本辖区内专利导航项目申报工作,应结合产业发展重点、相关项目技术先进性、专利导航需求等对项目进行审核筛选,严格按照申报条件遴选确定1-2家推荐对象,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并加盖公章。

2.专家评审。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综合专家评审意见后进行网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并符合要求的,按程序确定项目及承担单位。

3.各区县、功能区市场监管(分)局于9月22日(周一)前将推荐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纸件材料按一式一份报送,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项目实施与管理

1.项目承担单位需按照《指南》系列国家标准要求,完成相关企业专利导航工作,形成专利导航报告、专利数据库等成果。

2.开展相关项目专利布局。要围绕与项目有关的核心技术研发开展专利布局,突出强调专利布局的技术前瞻性和市场导向,有效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竞争优势。

3.构建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项目承担单位应建立专利导航决策机制,树立专利创造价值导向,大力培育高价值专利并取得明显实质性成效。

4.建设专利导航人才队伍。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相关技术研发人员应全程参与导航项目,推进专利创造与技术研发深度融合,提升专利导航分析能力。

5.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将与项目实施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对工作目标、时间进度等进行明确,项目结题时按约定内容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项目承担单位要配合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在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完成项目备案。

联系人:崔野萍       电话:8866997

邮  箱:rzszscqj@shandong.cn


附件:

1.日照市2025年企业专利导航项目申报表

2.承诺书


日照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