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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驳回和非正常的区别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25年07月28日

专利驳回和非正常的区别

在专利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可能会遇到两种常见的问题:专利被驳回被认为非正常申请。这两种情况虽然都可能导致申请失败,但其性质、原因以及处理方式存在明显差异。本文将从定义、原因、法律依据及应对策略等方面对“专利驳回”与“非正常申请”进行详细对比分析。


一、定义

  1. 专利驳回
    专利驳回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或相关审查机构)在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该申请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从而作出不予授予专利权的决定。驳回通常发生在发明专利申请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也可能因不符合形式要求而被驳回。

  2. 非正常申请
    非正常申请是指申请人在提交专利申请时,存在不正当手段、重复申请、恶意申请等行为,严重违反了《专利法》及相关规定,导致申请被视为无效或受到处罚。此类申请通常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大数据分析、审查员判断等方式识别并处理。


二、产生原因


专利驳回非正常申请
主要原因申请内容不符合专利授权条件,如缺乏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技术方案不完整;权利要求书不符合格式要求等。申请目的不当,如恶意抢注、重复申请、虚构发明人、无真实研发背景、以获取政策优惠为目的等。
审查阶段一般出现在实质审查阶段(如发明专利)。可能在初审阶段或后续审查中被发现,有时甚至在申请后多年才被认定。
审查主体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根据专利法标准进行判断。通常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评估,可能结合大数据分析、举报信息等手段识别。


三、法律依据

  1. 专利驳回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四十四条(关于申请文件的完整性、符合性等)

  2. 非正常申请的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禁止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专利审查指南》中关于“非正常申请”的界定

    《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5号)中明确指出,对于“非正常申请”可采取通报、限制申请资格等措施。


四、影响与后果


专利驳回非正常申请
直接影响
申请未被授权,需重新修改或补充材料后再次提交。
申请被驳回或视为撤回,且可能被列入黑名单,影响今后的申请资格。
行政处罚
一般无直接行政处罚,但可能影响企业信用记录。
可能面临警告、罚款、限制申请次数、列入“黑名单”等处罚。
长期影响
无长期影响,只要重新申请并符合要求即可。
长期影响较大,可能影响企业的专利申请资格和信誉。


五、如何应对

  1. 针对专利驳回

    仔细阅读审查意见通知书,了解驳回理由。

    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或答复,必要时可请求复审或提起行政诉讼。

    加强前期检索和撰写质量,提高申请成功率。

  2. 针对非正常申请

    避免虚假申报、重复申请、恶意抢注等行为。

    确保申请具有真实的技术背景和研发过程。

    如已被认定为非正常申请,应积极沟通说明情况,争取撤销认定。


六、总结

专利驳回与非正常申请虽然都会导致申请失败,但两者在性质、原因和处理方式上存在本质区别。专利驳回是基于技术内容的审查结果,属于正常审查流程的一部分;而非正常申请则是由于申请行为不当,属于一种违规行为。企业在进行专利申请时,应注重合规性与真实性,避免因非正常申请而遭受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